一、華梵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管理全校教職員工生及校友使用之電子郵件,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述之電子郵件帳號為本校所提供之伺服器帳號,用以收發電子郵件之網路資源。
四、本校得依設備及使用者狀況,調整所提供電子郵件帳號之權限及限制信箱容量。電子郵件信箱,因教學、研究或行政上之特別需要,需擴增容量時,應填具相關表單,並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向圖書資訊處提出申請。
七、本校非屬機密性或敏感性之資料及文件得以電子郵件或其他電子方式傳送。機密性或敏感性之資料及文件,欲利用電子郵件或其他電子方式傳送時,須採取適當之安全技術處理始得傳送。
(一)依學術網路使用辦法規定,使用者應定期自行更換帳號密碼,以確保帳號之安全。
(二)因學術研究,教學或行政上之需要而寄發大宗電子郵件時,應填具相關表單向圖書資訊處申請。
(四)電子郵件帳號不得借予他人,出借或借用帳號者,停止使用權一個月。
(五)散播非法資料或違反本校及台灣學術網路相關使用規範之行為,停止使用權一個月。
(六)從事商業行為或入侵主機系統者,停止使用權六個月。
(七)盜用他人帳號者,停止使用權六個月。
(八)違反上述行為三次(含)以上者,永久停止使用權。情節重大者,得送相關單位依校規處理。
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