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梵大學廣欽老和尚紀念圖書館出版品贈送、受贈、交換要點

 華梵大學廣欽老和尚紀念圖書館出版品贈送、受贈、交換要點

83.10.12  第五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
90. 3.14   第三十一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99.10.13  99學年度第1次圖書資訊會議修正通過

 

一、華梵大學(以下簡稱為本校)圖書資訊處廣欽老和尚紀念圖書館(以下簡稱為本館),為達成促進學術交流、資源共享之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二、贈送原則如下:
    (一)本館可供贈送其他圖書館之出版品包括:
        1.本校學術單位出版之學報。
        2.本校其他單位出版品。
      3.受贈資料不適合收藏者。      
    (二)來函本館要求贈送者,按前款出版品出版之時間主動寄贈。

三、受贈原則如下:
    (一)須符合本校教學、研究及本館館藏發展政策,不符者視情況轉贈其他圖書館或本校師生。
    (二)出版逾五年之科技類圖書、升學指南、考試用書、不完整之標準、規格、法規或不具學術價值之圖書,本館不接受贈送。
    (三)書籍破損不堪或成套殘缺不全,但具有參考價值者,仍加以收錄整理、裝訂或補全。
    (四)書內有註記、眉批、畫線等,但具有參考價值之絕版書,本館仍予以收藏。
    (五)贈書如遇超過館藏複本二冊,本館可自動註銷,轉贈其他圖書館或本校師生。
    (六)違反著作權法,如翻印、翻版者,本館不接受贈送。
    (七)個人剪報及散頁資料,本館不接受贈送,但珍貴資料不在此限。
    (八)博、碩士論文及技術報告,本館一律收藏。   

四、交換原則如下:
    (一)交換資料以等量或等值為原則,且需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
    (二)本館可定期或不定期的將館內可供交換之出版品詳列清單,再發函給有意與本館交換之單位,詢問對方是否有資料可與本館交換。
    (三)交換之出版品寄至本館之費用由寄件人負擔;寄往外館之費用,則由本館負擔為原則。

五、本要點經圖書資訊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