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梵大學圖書資料推薦實施辦法

華梵大學圖書資料推薦實施辦法

 

106.3.08   105學年度第2次圖書資訊會議通過

第一條 華梵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使每學年編列之有限圖書經費發揮最大效益及順利執行完畢,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校教職員生。

第三條 本辦法要點如下:
        一、請各系所每學年結束前提供新學年度課程需使用之教科書及指定參考書清單。 
        二、請各系所、單位依每學年編列之圖書預算,推薦配合支援教學、研究需求為 主要考量之書籍,並於每學期結束前先擬定需求書單。
        三、各系所每學年推選乙位推薦教師,負責圖書資料推薦、整合、提醒等相關事宜,本處另頒發聘書乙紙。
        四、本處定期以郵件、網頁公告通知系所主任與推薦教師,即時反映系所圖書採購到館狀況,以便掌握圖書經費執行情形,及各系所 經費之餘額決定推薦新書,徹底有效執行預算。 
        五、為兼顧學生課餘或其他讀者閱讀需求,凡具有知識性、啟發性、生活休閒之 圖書,可利用圖資處網頁「薦購系統」功能,進行推薦。 
        六、本辦法經圖書資訊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