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費服務:線上館際合作】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

1、 如何申請館際合作
 
(1) 申請館際合作前請先確定
 
a. 本館是否有此資料
  查詢本校公用目錄查詢系統IPAC
b. 若館內無該項資料,則可利用下列工具,查詢國內是否有您所需要的資料。可利用國家圖書館之「西文期刊聯合目錄」、「大陸期刊聯合目錄」、「中文期刊聯合目錄」途徑查尋校外其他單位是否有蒐藏。
(2) 申請館際合作個人帳號
 
a. 讀者若要向國內外圖書館申請館際合作(複印或借書均可),需要事先申請一個帳號,才可以在進行館際合作的申請!
b. 請連結至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http://ndds.stpi.narl.org.tw),進入該網站後再依序點選「讀者資料」→「申請帳號」→填入相關資料。
c. 經過認證為本校教職員工生後,申請人會收到系統自動寄出的認證核可函,申請認證需時一個工作天。
d. 本系統每人僅能註冊一組帳號,如果原先曾在其他單位註冊過,必須連絡原註冊單位館員刪除帳號,才能重新註冊。
(3) 申請步驟
 
a. 請自行線上直接申請: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
b. 在該首頁先點選「館際複印申請單」,再點選「國內文件複印」、「國外文件複印」或「國內圖書互借」申請單後,逐項正確填入申請資料的內容即可;亦可在查詢聯合目錄時,於欲查詢的期刊的書目資料畫面中,直接點選「申請館際合作」。
c. 線上送出申請後,待申請文件到館後,圖書館會通知申請人到館繳費取件。
d. 申請人領取資料時,按貸方核算之結果付費。圖書館會負責將款項匯寄貸方。如所申請之對象回覆無法提供所需資料,立即通知申請人並問是否再試,如需再試,應重新找另一圖書館申請。
e. 複印件申請對象請優先考慮各大學並填寫二至三個單位,以便被申請單位找不到資料時能迅速轉到下一單位;線上圖書申請件,因尚無轉件功能,只能填寫一個單位,並請勿重複申請。
2、 時間
  向國內單位申請:時間約一至四星期不等,視各單位作業速度而定,若為急件,某些單位亦可提供傳真服務,但收費較高。
3、 費用
  依被申請館之規定付費,不另加收處理費。在提出圖書件申請時,由『各館圖書互借及服務收費現況』可查得相關資料。
凡本校未收藏之資料,可透過館際合作服務向國內外圖書館申請複印或借閱。本館加入國內館際合作組織,以協助讀者向國內其他單位申請,或透過國科會科資中心管道,向國外取得國內未蒐藏之資料。現為加速館際合作服務的處理時效,讀者可利用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進行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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